一直以为自己是很随便的人,却发现原来我比想象中顽固,执著,一点也受不得熟悉的环境被干扰。
习惯带着耳机,10分钟走到武藏,从M’za的地下美食街穿过,出门时对趴在Comme Ca30000块的枕头上的猫咪眨眨眼笑一笑.走进电梯的时候停音乐,把耳机放在口袋里正好电梯门开,离上班时间差10分。Perfect.
那天从熟悉的地下道往着熟悉的方向,却没有闻到德国法国糕点店争锋的香味,没有看到熟悉的玻璃门。愣住几十秒。突然不知道自己在那里,彷徨无主。
习惯了背书包上班,不管上司觉得多不正式。里面放了一切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,一天一天重量只增不减。
有一天起太早,于是穿了裙子,卷了头发,背了可爱小包包,一整天被同事好奇的打量着,以为我走什么桃花运。结果那一天,学生做了最可爱的鬼脸却没有相机,要画一张可爱的卡片却没有亮亮的笔,多出时间可以写信却没有信纸。就这样为自己找到保留习惯的借口。
习惯了没有指甲,20年来都被我咬的光光了。
一次心血来潮去安了假的,才发现一天中我多需要哪些光秃秃的指尖。打电话按错号码,打论文花三倍的时间,结果打篮球的时候为了一个篮板崩掉其四,乐得有了抛弃他们的理由。
看从前写的字
停了好久,突然失去了继续的欲望。
"说好是一辈子,差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."
不知道怎么突然这句话被这句话感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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